各巡游出租汽车营运企业:
瑞丽市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自2017年12月20日起执行以来,有效减轻了各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负担,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出行需求,随着行业政策的调整及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市出租汽车领域新能源化比率不断提高,截至2026年2月10日我市420辆巡游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358辆,占比85.24%,燃油出租汽车62辆,占比14.76%,而新能源出租汽车不收取燃油附加费,燃油出租汽车仍在收取燃油附加费,乘客投诉不断出现。为规范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营运管理,充分展示瑞丽优秀旅游城市形象,现就取消瑞丽市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2月14日24:00时起取消瑞丽市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
二、各巡游出租汽车营运企业要做好政策宣传及引导工作,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至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督促车辆驾驶员做好打表收费,文明服务。
三、后期交通、发改等相关部门将加大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发现仍在收取燃油附加费的行为将依据行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瑞丽市交通运输局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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