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瑞丽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瑞财字 [2014]48号)有关规定,编制本部门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章;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组织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管理;责辖区驾驶人教育、考试和管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预算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收支计划,为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编制过程中遵循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稳妥性、合作性、绩效性原则。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2017年部门预算相关经费根据此时间节点的数据进行测算。
对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按市财政核定的财政拨款控制数及预算科目编制;对其他各项收入预算,要参照历年收入情况和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不同的收入来源分别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分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制。
部门基本情况
1、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级别为副科级,下设副科级机构 7个(行政办公室、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市中队、弄岛中队、畹町中队、姐告中队)。科级职数 15名(大队长 1名[高配享受正科待遇],大队教导员 1名[高配享受正科待遇],副大队长 3名[高配享受副科待遇,其中 1名兼任姐告中队长],办公室主任 1名,车辆管理所所长 1名,机动中队长 1名,城市中队、弄岛中队、畹町中队中队长、指导员各 1名,姐告中队指导员 1名)。
2.交警大队为独立编制机构,机构编制数为3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3名。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在职44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60人,其中在职民警41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16人,临聘人员(交通协管员)131人,在编实有车辆1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146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1290.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70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290.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9.47万元,上年结转191.1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9.47万元(本级财力1099.4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41万元,占总支出的93.55%,项目支出94.24万元,占总支出的6.4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40201”公共安全—公安—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和交通协管员工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2040202 ” 共安全—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反映办公楼重建工程“2040212” 共安全—公安—道路交通管理,主要反映业务(办案)、业务装备经费及项目工作经费。“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单位离退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反映退休人员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6.9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43%(含交通协管员工资、保险);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5.57%。上年财政预算基本支出804.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71万元,上升20.92%,是因为国家对公务员基本工资进行调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道路交通管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24万元。上年财政预算项目支出83.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7万元,下降了11.40%,是因为财政调整了项目资金。
五、“三公”经费预算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减少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瑞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公务活动、会议出差、道路交通事故勘查、处理;公路巡逻;交通安全宣传;特别勤务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瑞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待费开支预算7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种工作公务接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督查、调研工作等公务往来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3.49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6.5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控制成本支出故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相关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采购预算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执法记录仪、工作站、警务通、酒精测试仪、办公设备等。
八、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 2017年瑞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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