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公安局

居住证签注

浏览量:4190    作者: 日期:2023/6/29

一、受理部门

瑞丽市公安机关勐卯边境派出所、银河派出所、瑞宏派出所辖区居民到瑞丽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二楼公安户籍户政服务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外)。

畹町边境派出所、芒棒边境派出所、混板边境派出所、畹江派出所、姐勒边境派出所、团结边境派出所、姐告边境派出所、姐相边境派出所、户育边境派出所、弄岛边境派出所、勐秀边境派出所到各派出所办证室办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外)。

二、适用范围及所需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逾期2个月内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连续计算;逾期2个月后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三、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四、是否收费:不收费。

五、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居住地县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

(二)县市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

 


文章来源:瑞丽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