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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第一小学招生简章

浏览量:2885   作者:  日期:2023/11/16

为顺利完成瑞丽市第一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瑞丽市2023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板 瑞丽市第一小学党总支书记、总校长

成员:

:瑞丽市第一小学党总支副书记

:瑞丽市第一小学副校长

:瑞丽市第一小学副校长

娟: 瑞丽市第一小学副校长

二、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教育部、省、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

(二)坚持就近、免试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学校不得以成绩或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三)坚持学位控制,均衡编班原则。实行班级定额管理制度,每班新招生人数以50人为上限,逐年缩减班额人数,向优质均衡目标迈进,到2025年每班人数控制在45人标准班额。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严禁空挂学籍。实行均衡编班,合理搭配师资力量。

(四)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实行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和监督制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组织适龄儿童入学。

(五)坚持教体局统筹、学校为主体、部门配合原则。

(六)坚持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划分相对稳定原则。

 三、招生计划

一年级8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400个学位。

四、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超过7岁(包括7岁)报名的儿童,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出具的《缓学证明》。

五、招生范围

东起兴安路以西(兴安路上段至北井东巷至珠宝街以西),西至勐卯村委会新村村民小组,弄莫路以东,北起五缘玉城高速路延长线(含五缘玉城四期)向瑞京路至瑞丽市政府西侧,南起团结路以北的适龄儿童。包括勐卯镇勐卯村委会,姐岗村委会新民村民小组兴安路以西,蔬菜社村民小组,团结村委会新光村民小组团结路以北的适龄儿童。(详见《瑞丽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图》)。

六、报名批次及条件

第一批次:片区内户籍及优惠政策类。一是享受《瑞丽市城区义务段学校招生优惠政策》的;二是片区内户籍,父母有合法房产的;三是有片区户籍但无合法房产的,按实际居住地向所在学校报名。

第二批次:片区外户籍类。一是瑞丽市非市区户籍,父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房产的;二是在瑞丽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在片区内有稳定居所的。

第三批次:房产类。非瑞丽户籍,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含不动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片区内学校入学的依据。非法交易的商品房、集资房、农村土地建房以及未过户的二手房均不予在片区内学校安排学位。

第四批次: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父母至少有一方在片区范围内有稳定工作或经商,有固定居所,并办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向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

七、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第一批次:片区内户籍及优惠政策类

 1.户口簿

 2.提供一小片区内自有住宅(商业性质的房产不认可为住宅,如铺面、仓库)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

 优惠政策对象:按照附件《瑞丽市城区义务段学校招生优惠政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第二批次:片区外户籍类

1.户口簿;

2.非片区瑞丽市户籍:提供已居住的一小片区内自有住宅(商业性质的房产不认可为住宅,如铺面、仓库)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在瑞丽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还需提供:①父母(至少一方)工作单位出具的经单位法人签字编制部门审核的公函,省、州驻瑞在编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法人签字的公函;②无房产的提供父母双方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查询证明材料,当年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在公安系统办理的居住证或已登记备案的居住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在公租房和廉租房居住的提供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三)第三批次:房产类

1.户口簿;

2.提供片区内住宅(商业性质的房产不认可为住宅,如铺面、仓库)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四)第四批次: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

1.户口簿;

2.还需提供:①父母(至少一方)城区务工资料(务工单位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用工证明);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经商资料(即营业执照);②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当年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和在公安系统办理的居住证或相关办理证明;在公租房和廉租房居住的提供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五)其他

1.凡申请就读城区公办一年级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进城务工经商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均需满足一年。

2.招生片区内每套合法房产住宅6年内(含6年)只能提供1个学位,同一家庭不受限。

3.同一个家庭里已有孩子在第一小学就读,现仍居住在该学校招生片区的,在本批次中优先招录。属于这种情况需提供大孩的学籍卡。

八、招录办法

实行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复审、分批次网络录取和网络公布结果的方式招录。

(一)在报名网站开通时限内报名,报名成功后,按要求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确认报名信息属实的,在网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正式招录。

(二)根据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按“片区内户籍及优惠政策类”“片区外户籍类”“房产类”“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四个批次报名。

(三)按照教育部关于“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帮助家长解决接送不便”的要求,同一家庭已有孩子在同一学校就读,现仍居住在该学校招生片区的,对新入学子女给予同一批次优先招录。因2020年新划片区影响,现居住地在片区外的,可以报名,按相应批次优先录取。

(四)当第一批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多于招生指标时,第一步先招录招生片区内优惠政策适龄儿童,第二步招录房户合一,即房户均在片区的适龄儿童(户籍所在派出所为银河、瑞宏、勐卯三个派出所),第三步招录有户无房,即户籍在本片区并居住片区内但无房产的适龄儿童。第二、三步录取按学生落户时间长短排序,延至学位满即停止招录。如落户时间出现相同,报名人数多于招生指标的,则对落户时间相同儿童进行随机抽签。

(五)在按批依次招录过程中,若本校学位不足时,其他学校暂停下一批次招录,并公布剩余学位。启动该学校未被招录学生的二次报名工作,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再次报名参与招录。

(六)每批次招录结束,即通过网络公布招录名单及剩余学位。

(七)第一小学招生满额后,未被招录的适龄儿童可选择继续参加其他小学相应批次的二次报名或选择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八)第一小学与民族小学招生片区部分相同,报名时只能二选一,切勿重复报名。

(九)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招录,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同时在城区两所及以上小学报名占用学位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九、招生流程及时间安排

 实行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复审、分批次网络录取和网络公布结果的方式招录。

(一)网络报名  7月8日至12日,家长登录“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瑞丽市小学招生报名平台家长用户端,根据所属招生片区和批次填报信息,进行网络报名。请填报能够畅通接收短信的电话号码。

(二)现场资格复审  按短信提示的时段(此时段外不得进校),登录电脑端打印报名表,7月15、16日携带相关材料到第一小学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应在指定地点审核,不得将材料带离审核点审核。在资格复审中确认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城区学校报名资格。

(三)网络公示  7月17、18日,现场资格复审后确认报名信息属实的,在招生报名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无异议的,正式纳入电脑随机派位招录。每批次招录结束,即通过网络公布招录名单及剩余学位。

(四)电脑随机派位  7月19日,在瑞丽市第一小学阶梯教室设置随机派位现场,开始按批次招录,直至学位招满为止。

随机派位时,学校于7月19日在报名成功的家长中随机抽取20名家长作为代表参加,市教体局统筹安排由人大、政协、信访、纪委监委、律师各1名人员组成的监督组,全程监督随机派位工作,同时在网络线上直播随机派位过程。

十、现场审核要求

1.现场资格复审时,一名学生只允许一名家长到第一小学参加复审,学生和其余家属一律不得入校。

2.学校做好家长入校进出学校的路线规划图,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避免人员拥挤。

 

文章来源:瑞丽市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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