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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浏览量:1476   作者:  日期:2023/11/18

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校园安全教育制度

为有效地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能的培训,使全体师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安全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能力。

二、每学期开学初,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每学期要安排一定的专门课时,如安全教育课、班会课等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讲解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防火、防电、防震、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欺凌、防意外伤亡事故的基本知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防范、自护自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四、在走廊、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设立警示标志和警示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五、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确定安全教育主题,集中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适时开展好安全月、周、日等活动。

六、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剪贴报等形式,开展适合各年级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鼓励、指导学生参加主题征文、演讲、竞赛等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七、在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前,学校安全办公室要利用致家长的一封信、家校联系平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八、学校和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文章来源: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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