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调班、离岗。
二、门卫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谈,有来访人员、家长,须问清情况,做好详细登记,征得同意方可放行。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校。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巡视工作,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做好门卫办公室、大门卫生打扫及保洁工作。
四、课间进行校园巡视,维持秩序,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并有家长接方可离校。
五、当晚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办公室汇报。
六、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非放学时间家长需领子女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送至校门口,交待门卫后方可,非家长领学生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确认,并报行政值周的领导同意后方可。
七、外单位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为学校服务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八、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有教师或家长陪伴,同时收好学生请假条,并作好情况登记,不允许学生独自离校。
九、携带学校的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学校有关领导陪同或学校搬运私人大件物品的,应有主人随行或得到主人允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意进出校园的人员及值班室周围的情况。
十一、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发现垃圾或丢弃物应及时清扫。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保修,不得影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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