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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第六小学机构设置

浏览量:2015   作者:  日期:2023/11/19

(一)党办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师德师风、意识形态、支部规范化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等工作;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本校干部人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本校教职工的表彰、奖励审核、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引领机制的探索和创新。

(二)行政办公室

负责学校综合协调,处理日常行政工作事务,为师生做好各种服务性工作。具体负责学校校务会议议题收集,印发会议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分送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归档会议材料;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公文处理、电子政务、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各种考勤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行政印章、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各种行政工作检查、督查,学校年度教育目标综合考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校园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负责各种行政材料收集、编写、上报工作;负责公车管理、车辆租用、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学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以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和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教务处

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教学质量检测和监测工作;负责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负责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及档案收集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制定学校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人才培养目标,并严格抓好落实工作;负责教学用书征订、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学籍、学生学分的管理工作;负责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和调查工作;负责语言文字使用、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测评工作;负责实训课教学及实训室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学技能竞赛组织、训练、参赛工作;负责体育教育、劳动教育、美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统筹做好校企合作工作;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学校年度招生,招生计划、总结和招生材料的编制、印刷工作;负责教育政策宣传,接待新生及其家长、社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新生的录取、报到、注册工作;负责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教科室

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修订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负责组织开展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过程管理、成果推广转化工作;负责配合教务处制定和修订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和读书活动工作;负责教学研究、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校内教师教学竞赛工作;负责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理论水平、职业技能、业务素养的提升和培训工作;负责收集、研究有关教育科研信息,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资讯服务工作;负责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德育安全处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德育大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育人目标,抓实学校德育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学生常规管理、德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爱国教育、养成教育、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家庭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控辍保学等;负责配合学校其他科室对学校校园周边进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生矛盾纠纷排查、排查化解学生各种突发事件;负责违纪学生教育、处理工作;负责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并做好班主任的考核和评优评先工作;负责学生疫情防控及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心理咨询中心

负责学校师生员工的心理咨询综合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师生员工心理问题摸排、疏导,及探究和化解工作;负责心理咨询团队的建设和发展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社会人员的心理咨询、疏导服务工作;负责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总务处

负责组织编制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学校项目;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设施设备修缮更新、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实施工作;负责学校的后勤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师生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校园卫生安全工作,做好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负责学校财务工作,做好经费预决算、经费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培训部

负责培训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成效追踪;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负责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信息办

负责学校的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的管理、维护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审核和维护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工会

配合党支部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活动开展和福利、待遇保障;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审查;负责退休教职工工作;负责上级下达相关工作。

(十一)校少队

配合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本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青年学生推优入队、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和校园文体活动的组织、开展;完成上级下达相关工作。

文章来源:瑞丽市第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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