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准擅自增设、改装、拆除天然气设施和用具。若确需变动(如装修)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天然气安装企业负责施工。且暗埋管道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采用铝塑复合压力管,暗埋管道不允许有接头;
(二)不得与其它金属结构或部件接触;
(三)不得与其它管道交叉;
(四)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
(五)暗埋材料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应有通风口;
(六)天然气改装、维修确需移动天然气计量装置及计量装置前的设施,应经瑞丽爱众燃气公司同意。
二、不准将天然气管道、阀门、流量表、天然气器具等天然气设施密封或暗设安装,如装在墙壁内、吊顶内、柜内、灶台内等。
三、不准在安装天然气表、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堆放杂物、住人。
四、不准在天然气管道上牵挂电线、绳索悬挂杂物。
五、不准擅自开启或关闭天然气管道公共阀门。
六、不准非法使用天然气设施和偷盗、转供用气。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