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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告知书

浏览量:1641   作者:  日期:2024/3/1

家长朋友们:

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同学们的道路交通安全,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当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并教育孩子养成文明守法、安全出行的良好行为习惯。为切实保障孩子们的出行安全,我们向各位家长倡议—从自己做起树立榜样,配合学校教育您的孩子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并做到:

1.切实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各类交通事故案例,讲清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2.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您和孩子都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同时扣好头盔卡扣。孩子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车、未满18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驾驶机动车。

3.乘坐汽车时,请教育孩子系好安全带,不得将头、手等伸出窗外车停稳后再下车,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4.孩子步行时,请教育孩子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从斑马线通过,“一停、二看、三通过”不闯红灯。

5.不擅闯马路绿化带、隔离栏,不攀爬路边栏杆,不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

6.拒绝乘坐违规车辆,不乘坐无正规运营资质车辆、不乘坐超员运输的车辆、不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发现校园周边有“黑车”,要及时报警或向属地交通运输部门举报。

骑行电动自行车危险系数高:

1、电动自行车虽然方便快捷,但相对自行车来说速度更快,对于学生们来说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相对更难操控。

2、孩子们对交通法律法规的了解相对不够完善,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常出现不戴头盔、逆行、载人、随意变更车道、飙车,提龙头等违法行为。

3、骑行速度快,甚至伴随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大大增加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系数。

4、学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朋友:希望每位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安全监护的责任,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不让交通事故的悲剧发生在孩子们的身上!

 

 

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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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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