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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浏览量:1587   作者:  日期:2024/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瑞丽市城区小学招生行为,简化和优化招生报名入学流程,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瑞丽市2023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一)就近免试的入学原则 

根据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学校义务教育招生的有关规定,按学校服务区域划片区就近入学的原则,由适龄儿童监护人网络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学校进行审核认定。我校不采取任何形式的测试选拔录取新生。

(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实行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和监督制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组织适龄儿童入学。

二、招生对象 

按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限,招录我校服务片区内年满6周岁(即出生时间在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特别说明:7岁以上含7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出生)儿童报名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开具的《缓学证明》。

三、招生计划 

今年我校一年级招收6个教学班,每班50个学位,共300个学位。

四、招生批次及说明 

适龄儿童按照是否享受优惠政策、是否为招生片区户籍及是否有房等四个批次报名。

第一批次录取:片区内户籍及优惠政策类。一是享受《瑞丽市城区义务段学校招生优惠政策》的;二是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户籍,父母有合法房产的;三是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户籍无合法房产的。 

第二批次录取:片区外户籍类。一是瑞丽市户籍,父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房产的;二是在瑞丽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在片区内有稳定居所的。 

第三批次录取:房产类。非瑞丽户籍,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含不动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片区内学校入学的依据。非法交易的商品房、集资房、农村土地建房以及未过户的二手房均不予在片区内学校安排学位。 

第四批次录取: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父母至少有一方在片区范围内有稳定工作或经商,有固定居所,并办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五、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家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报名条件,确定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用于网络报名和资格复审。

报名时需提供:1.户口簿;2.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时查验)。 

各批次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片区内户籍及优惠政策类 

1.提供学校片区内自有住宅(商业性质的房产不认可为住宅,如铺面、仓库、公司)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

 2.优惠政策对象:按照附件《瑞丽市2024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优惠政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片区外户籍类

 1.非片区瑞丽市户籍:提供已居住的学校片区内自有住宅(商业性质的房产不认可为住宅,如铺面、仓库、公司)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在瑞丽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还需提供:①父母(至少一方)工作单位出具的经单位法人签字编制部门审核的公函,省、州驻瑞在编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法人签字的公函;②无房产的提供当年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在公租房和廉租房居住的提供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三)房产类

 提供片区内住宅(商业性质的房产不认可为住宅,如铺面、仓库、公司)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四)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类

  提供进城务工父母(至少一方)在片区内的租房合同;随迁人员提供居住证或办理凭证;在公租房和廉租房居住的提供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五)其他

 招生片区内每套合法房产住宅6年内(含6年)只能提供1个学位,同一家庭不受限。

六、招录办法

 实行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复审、分批次网络录取和网络公布结果的方式招录。

(一)在报名网站开通时限内,根据招生区域和报名条件,填报一个志愿。报名成功后,按要求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确认报名信息属实的,在网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2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名有效。

 (二)根据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按“片区内户籍及优惠政策类”“片区外户籍类”“房产类”“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类”四个批次报名。

 (三)按照教育部关于“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帮助家长解决接送不便”的要求,同一家庭已有孩子在同一学校就读,现仍居住在该学校招生片区的,对新入学子女给予照顾招录(具体以《瑞丽市城区小学招生方案政策解读》描述为准)。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指标时,直接招录;多于招生指标时,按批依次招录;第一批次无法全部招录时,对学校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采取按落户长短时间录取,如落户时间出现相同,报名人数多于招生指标的,则对落户时间相同儿童进行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同时对剩余批次不再进行招录。

 在按批依次招录过程中,东西各自片区某学校学位不足时,同属片区其他学校暂停下一批次招录,并公布剩余学位。启动该学校未被招录学生的二次报名工作,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再次报名参与招录。调剂招录结束后,有空余学位时再启动下一批次招录。

(五)每批次招录结束,即通过网络公布招录名单及剩余学位。

(六)在资格复审中确认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城区小学报名资格。

(七)城区小学招生满额后,未被城区小学招录的适龄儿童,由教育部门调剂安排到周边小学入学,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安排学位,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七、招生流程及时间安排

 实行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复审、分批次网络录取和网络公布结果的方式招录。

(一)网络报名  7月25日-29日,家长登录“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瑞丽市小学招生报名平台家长用户端,根据所属招生片区和批次填报信息,进行网络报名。请填报能够畅通接收短信的电话号码。

 (二)现场资格复审  按短信提示的时间,登录电脑端打印报名表,8月1日、2日携带相关材料到瑞丽市第三小学(团结小学)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应在指定点审核,不得将材料带离审核点审核。在资格复审中确认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城区学校报名资格。

 (三)网络公示  8月3日、4日,现场资格复审后确认报名信息属实的,在招生报名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无异议的,正式纳入电脑随机派位招录。每批次招录结束,即通过网络公布招录名单及剩余学位。

 (四)电脑随机派位  

 8月5日-9日,在瑞丽市第三小学设置随机派位(含二次报名招录)现场,开始按批次招录,直至学位招满为止。

随机派位时,学校在报名成功的家长中随机抽取20名家长作为代表参加,市教体局统筹安排由人大、政协、信访、纪委监察委、律师各1名人员组成的监督组,全程监督随机派位工作,同时在网络线上直播随机派位过程。

八、其他要求

 现场资格复审时,一名学生只允许一名家长到瑞丽市第三小学(团结小学)参加复审,学生和其余家属一律不得入校。特殊原因,学生家长不能到校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持有效证件入校参与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 0692-4153797

咨询时间:

 早上:08:30-11:00

 下午:14:30-17:00

文章来源:瑞丽市第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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