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政办发[2021]25号《瑞丽市城区中小学转学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申请转入我校就读的申请条件及录取顺序、受理时间等通告如下:
一、各年级学位剩余情况:(按每班50个标准学位统计)
|
年级 |
班额 |
总学位数 |
现有学生数 |
剩余学位 |
备注 |
|
二年级 |
6 |
300 |
298 |
2 |
|
|
三年级 |
6 |
300 |
318 |
0 |
|
|
四年级 |
6 |
300 |
269 |
31 |
|
|
五年级 |
6 |
300 |
306 |
0 |
|
注:根据《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毕业年级原则不准转学”。确因户籍和住址变动到本片区或特殊情况(烈士子女、居住在本片区现役军人子女和系统内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有学位时可以安排。
二、申请转入我校条件及录取顺序:
1.第一批次:优先照顾。烈士子女、居住在招生片区现役军人子女和系统内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
2.第二批次:户籍类。户籍在招生片区内,并实际居住的学龄儿童(以户口簿为主要依据);
3.第三批次:房产类。片区内有房并实际居住的学龄儿童(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主要依据)。
4.第四批次:在招生片区内经商务工并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以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为主要依据)。
5.第五批次:居住在片区外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中国籍)。
备注:同一批次,同一家庭有一孩在读优先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前一批次录取后,若无剩余学位,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三、转学所需材料:
转学需向转入学校提交的材料: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内附家长有效联系电话)、户口簿复印件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疫苗接种证复印件,优先照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负责对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
四、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学生于2024年8月27日早上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到瑞丽市第三小学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