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及监护人:
你们好!
“车祸猛于虎”已成不争的事实。据调查,我国每年有两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或死亡,全国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消失一个班的学生,交通事故已成为未成年人的头号“杀手”。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并且做了大量的工作,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的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有些同学和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为了进一步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给家庭带的痛苦和不幸,现就未成年人学生上、放学路途的交通安全温馨告知如下:
一、自觉遵守基本行走规则
请家长教育好您的孩子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靠右靠边走人行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栏;不闯红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无斑马线时要注意观察往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过十字路口时,要服从信号灯指挥,不要与机动车抢道通行。
二、自觉遵守骑车基本规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成年人不得骑自行车载人;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不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尤其是家长,不放任、不纵容孩子无证驾驶摩托车)。请教育并监督好您的孩子自觉遵守上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要违反规定骑车上路,避免交通事故伤害。骑自行车上路时一定要靠右行走,过马路,回头看,没有车辆再横穿。教育孩子严禁在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严禁翻爬栏杆、院墙、树木、球架等危险设备,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三、掌握乘车安全基本常识
请家长教育好您的孩子在乘车上、放学途中注意安全,一是不乘坐无牌无证、未经年检、未购买保险的车辆;二是车辆行驶中不要把身体伸出窗外;三是必须等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四是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后方是否有车辆通过,不要一下车就跑。
四、家长要做明出行带头人
家长在驾驶机动车时,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不毒驾、不闯红灯、不占用应急车道、礼让斑马线,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驾驶、乘坐摩托车时自觉佩戴头盔,拒绝危险驾驶,争做安全明出行带头人。
五、遇到交通意外时要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如果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一是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二是在救护车到达之前不要对受伤者强拉硬拽,可利用学过的急救常识采取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三是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记住肇事车辆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便于以后的事故处理。
各位家长,各位监护人,学生家长是学生上放学途中安全的法定监护人。请你一定要尽到你的监护责任。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孩子在健康快乐中学习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携起手来,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