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瑞丽市民族中学的交通安全及防溺水安全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现要求每位学生和家长自觉做到以下承诺:
一、交通安全
家长承诺:
1、严格按学校要求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子女交通安全意识。
2、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不超载搭乘人员。
3、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管理,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和纠正。
4、禁止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车,不乘坐无证无牌、超载超速或车况不好的私家车、摩托车等车辆,远离重载、超载货车和客运汽车。
5、骑乘摩托、车辆时自觉佩戴头盔、系安全带等,并要求孩子乘摩托、车辆时自觉佩戴头盔、 系安全带等。
学生承诺:
1、严守交通法规和学校的安全制度。
2、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不搭乘证件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非客运车辆;不 搭乘司机酒后、疲劳驾驶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3、未满12岁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不乘坐无证无牌、超载超速或车况不好的私家车、摩托车等车辆,远离重载、超载货车和客运汽车。
4、乘坐摩托、车辆时要佩戴头盔、系安全带等。满 12周岁骑自行车、满16周岁骑电动车自觉 佩戴头盔,不载他人
5、遵守交通法规;公路上不追逐打闹。
6、走路靠右行;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横穿马路走斑马线等规。
二、防溺水安全
家长承诺:
知悉学校高度重视和加强防溺水教育管理,且十分清楚孩子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险性。平时会加强教育孩子,没有成年人陪同一律不得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不私自或结伴下河道、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会加强孩子上学期间,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时段的教育与监管,尽到监护责任,保证孩子健康成长。
学生承诺: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学生没有成年人陪同一律不得下水游泳或在水边玩耍;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盲目下水施救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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