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自身素质的具体表现。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期盼大家和我们一起行动,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因此,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但部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大家在骑行途中的安全,特向全体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安全意识,自觉佩戴头盔。深刻认识到头盔对于骑行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摒弃任何侥幸心理,无论是短距离骑行还是长途跋涉,都要将头盔视为骑行的必备装备,每次骑行前认真佩戴并调整至合适状态,使其切实发挥保护作用。
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规范骑行行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不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骑行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坚决杜绝闯红灯、逆行、超速、在机动车道上抢行以及随意变道等危险行为。在路口转弯、通过人行横道或复杂路段时,提前减速慢行,仔细观察周围情况,确保骑行安全有序。
三、积极宣传倡导,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同学们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影响力,向身边的同学、朋友、家人以及其他骑行者积极宣传骑行戴头盔的重要意义和好处,鼓励他们养成佩戴头盔的良好习惯。若发现身边有未佩戴头盔的骑行者,要及时友善地进行提醒和劝导,让更多的人了解并重视骑行安全。
同学们,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我们的平安幸福,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驾乘电动车时请 “戴好安全头盔”。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