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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2025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1480   作者:  日期:2025/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为有效推进瑞丽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认真做好2025年瑞丽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就近免试、学位控制均衡编班公正公开”原则,本次城区初中招生由瑞丽市教育体育局统筹,以学校为主体,全市各部门通力配合,采取网络报名、线下资格审核、分批次网络摇号录取、网络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学期,城区四所初中即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瑞丽市民族中学和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新校区)共计划招收56个教学班(含瑞丽民中向乡镇招收30人),每班50个学位,共计2800个学位(四所学校招生辖区范围当年小学毕业生2813人)。如招生突破计划数,则由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以增加班级数或者瑞丽三中和瑞丽民中增加班级人数的方式予以保障。

城区四所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计划班额

每班人数

招生人数

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

24

50

1200

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初中部)

14

50

700

瑞丽市民族中学

 

8

 

50

400

(含乡镇30人)

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新校区)

10

50

500

 

56

  

2800

 

三、招生范围(按勐卯街道辖区村级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对应范围,学校招生范围有重复的允许家长自愿选择)

(一)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一是友谊社区、兴安社区、麓川社区、勐龙沙社区、姐告国门社区、瑞丰社区、目瑙社区、卯相社区,卯颂社区景成花园、滨江、振发、糖厂居民小组,翡翠社区、金泉社区、南卯湖社区、乘象社区、湖畔社区、五缘社区、北麓社区、飞海社区、勐卯村委会、姐岗村委会辖区内属于银河派出所、勐卯派出所、瑞宏派出所、团结派出所户籍学生;二是户籍在银河、勐卯、瑞宏、团结和姐勒派出所且属于以下范围的学生:温泉社区轻工业园区、景成新城第1第2居民小组,江岸社区利民、勐卯古镇、阳光翠园、瑞丽江花园居民小组,允茂社区丽锦华庭、瑞丽古城(含东方韵)居民小组,勐力村委会,团结村委会新光和上弄安村民小组,姐勒村委会下辖的造纸厂、灌区、水泥厂居民小组,卯喊社区下辖的允岗村民小组、民生巷、贺园、金滇路、勐秀教师小区居民小组,姐东村委会下辖大飞海、姐东崃村民小组是户育乡辖区的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

居住户育乡的外来随迁子女自愿选择在瑞丽市第二民族中学、瑞丽市第四民族中学和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就读。

(二)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一是勐卯街道辖区除第一初级中学生源范围外的当地户籍生源,具体包括:咏罕村委会、姐东村委会、团结村委会、江岸社区、允茂社区、卯颂社区、姐勒村委会、卯喊社区、温泉社区、芒令村委会,瑞丽农场卡南社区和莫里社区;二是户籍在允茂社区丽锦华庭、瑞丽古城(含东方韵)居民小组,江岸社区利民、勐卯古镇、阳光翠园、瑞丽江花园居民小组,卯相社区、翡翠社区、金泉社区、南卯湖社区范围的学生自愿报读;三是勐卯街道辖区(含姐告)和户育乡辖区外来随迁子女;四是招录在瑞丽城区购置合法房产的外国籍生源(按照报名时间顺序优先招录勐卯街道辖区小学毕业生)。

(三)瑞丽市民族中学:一是瑞丽市民族中学教育集团内瑞丽市民族小学走读班、瑞丽市姐告小学毕业的瑞丽市户籍学生自愿选择报名并按第一批次招录;二是瑞丽市民族小学乡镇寄宿班毕业学生、勐秀乡户籍学生和勐秀乡辖区小学毕业的外来随迁子女按第一批次招录;三是面向各乡镇小学按既定计划自主招收本地户籍毕业学生30人(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整体比例不低于60%,其中:姐勒招收9人、姐相招收6人、弄岛招收8人、户育招收3人、畹町招收4人)按第一批次招录;四是户籍在五缘社区、北麓社区、目瑙社区范围的学生自愿报读;五是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招生范围的外来随迁子女(即属于一初的第三和第四批次学生)、姐告小学毕业的外来随迁子女。

(四)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瑞丽市妇幼保健院隔壁新校区):一是畹町辖区户籍学生和畹町辖区小学毕业的外来随迁子女按第一批次招录;二是户籍在乘象社区、飞海社区、湖畔社区、勐力村委会的学生自愿报读;三是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招生范围的外来随迁子女(即属于一初的第三和第四批次学生);四是招录在瑞丽城区购置合法房产的外国籍生源(含按空余学位招录外国籍学生,有合法房产优先)和畹町辖区的外国籍生源。

四、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及优惠政策类。招录招生范围内户籍且有固定居所符合招生优惠政策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第二批次:招生范围外户籍类。招录瑞丽市乡镇户籍且在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至少一方)是瑞丽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市委、市政府派出企业任职干部,并在招生范围内有固定居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第三批次:房产类。招录非瑞丽市户籍,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外来子女;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以及非法交易的商品房、集资房、农村土地建房、未过户的二手房均不能作为片区学校入学的依据。

4.第四批次(租房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类。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招录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瑞丽市民族中学和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同步招录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招录招生片区、姐告国门社区、勐力村委会和城区范围内未被招录的进城务工和外来随迁子女。

五、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家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报名条件,确定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用于网络报名和线下资格审核。

报名时需提供:1.户口簿;2.小学毕业证(或学籍卡)

各批次还须对应提供以下资料:

1.第一批次:片区内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符合招生优惠政策条件的提供经部门审核签章的招生优惠政策审核表。

2.第二批次:乡镇户籍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瑞丽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还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工作单位出具的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编制部门审核的公函,省、州驻瑞在编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法人代表签字的公函;无房产提供当年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公租房和廉租房居住的提供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3.第三批次: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房主是祖辈时,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和瑞丽市第五民族中学外国籍有房产的需提供在城区范围(含姐告和畹町辖区)的备案购房合同或已办理的房产证

4.第四批次:瑞丽市乡镇户籍提供当年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非瑞丽市户籍的外来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在片区内的居住证或办理凭证。

六、招录办法

实行网络报名、线下资格审核、分批次网络录取和网络公布结果的方式招录。特别说明:城区四所初中均同步实施招录。

(一)网络报名。在报名网站开通时限内,家长根据招生区域和报名条件,登录瑞丽市城区初中招生平台报名,按“片区内户籍及优惠政策类”“片区外户籍类”“房产类”“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类”四个批次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城区初中报名。网络报名成功后,按要求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外籍学生实行线下报名招录。

(二)审核信息并公示。家长完成报名暨材料提交后,经确认报名信息属实的,由各学校进行线下审核报名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属实的,在网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3天,无异议的,报名有效。特别提醒:学生招录后至学籍注册前发现提交的报名入学材料弄虚作假或经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城区初中就读资格,调剂至乡镇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服从调剂的由监护人自行解决。

(三)分批次招录/随机派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按四个批次进行招录,各批次的报名人数超过既定学位数或剩余学位数的一律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摇号招录。招录结果通过网络公示3天,无异议即视为录取并公示招录名单。

(四)按照教育部关于“多孩子女家庭同时就读,帮助家长解决接送不便”的要求,同一家庭已有大孩在校就读,现仍居住在该学校招生片区的,对报名就读大孩所在学校的在同一批次中对新入学子女给予优先照顾招录;不在大孩就读学校报名的按所报名学校的批次条件招录,且两年内不得提出转学要求。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指标时,直接招录;多于招生指标时,按批依次招录;第一批次无法全部招录时,对学校招生片区户籍学生采取按落户长短时间录取,如落户时间出现相同,报名人数多于招生指标的,则对落户时间相同的学生进行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同时对剩余批次不再进行招录。

(六)城区4所初中同步设置招生电脑随机派位现场(最终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除外)。随机派位招录时,由学校组织随机确定的20名家长代表,人大、政协、信访、纪委监委、律师各1人组成监督组,全程监督随机派位工作。

(七)每批次招录结束,即通过网络公布招录名单及剩余学位,未被首次报名学校招录的可自行选择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城区初中招生满额后,未被城区初中招录的适龄少年,由教育部门调剂安排到乡镇中学入学,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安排学位,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文章来源:瑞丽市民族中学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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