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代收费事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关于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47号)文件精神,将瑞丽市第四小学2025年秋季学期课后服务代收费公示如下:
瑞丽市第四小学2025年秋季学期实际开展课后延时服务68天,共计136课时,收费学生人均课时服务费标准:136×2=272元/生。
根据《便签(2026)28号 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省级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通知》,我校参与课后服务学生人数2245人,享受省级财政补助标准18.216元/生/期,合计40895.00元;免收费人数123人,免收费人员补助标准81.724元/生/期,合计10052.00元。2025年秋季学期课后服务省级补助资金合计50947.00元。实际收费学生人均收取费用=(272元<人均课时费>×2245人《实际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数>-50947元<2025年秋季学期财政补助资金总额》)÷(2245人《实际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数>-123人<免收费学生数>)≈263.76元。
根据“瑞丽市第四小学2025-2026学年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参加课后延时服务课时量据实收取费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每位学生享受省级补助资金之后再减免部分资金使其收取整数额。另外,四类困难家庭学生免收费用,申请减免学生不收取费用。
备注:相关方案已报批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并审核通过。
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2.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学校反馈,逾期将不再受理。
电话:0692-3035510。
瑞丽市第四小学
2026年3月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