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更正登记办事指南

浏览量:20911    作者: 日期:2019/12/5


一、受理范围 

所有在瑞丽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不动产产权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 

二、审批条件 

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的条件: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不动产权利归属或者权利内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瑞丽市新建路2

办事窗口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8910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及当地民族节日)。

四、申请材料

不动产更正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首次登记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纸质

1

2

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原件

纸质

1

3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签字的时候核对原件;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公司章程,法人到场签字核对身份证原件。)

原件

纸质

1

4

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应当提交利害关系的证明

原件

纸质

1

5

门牌号证明、房屋测绘报告

原件

纸质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登记费:不收取登记费 

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免收证书费,共有权利人申请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务大厅2楼不动产登记11号窗口 

咨询及监督渠道

业务咨询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务大厅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台 

业务咨询电话 0692-4114628 

投诉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股 

监督电话 0692-6995699 


 [附件: 不动产更正登记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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