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瑞丽市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市(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自然资复[2020]32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5.6466公顷。现将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村庄、面积:
(一)户育乡弄贤村委会帮养村民小组9.3163公顷,其中:耕地3.8844公顷、园地0.1895公顷、林地4.1816公顷、其它农用地0.9207公顷、建设用地0.1401公顷;
(二)户育乡弄贤村委会广蚌村民小组1.4490公顷,其中:耕地0.0138公顷、园地1.0681公顷、林地0.2241公顷、其它农用地0.1187公顷、未利用地0.0243公顷;
(三)畹町镇混板村委会混板村民小组2.0010公顷,其中:耕地1.4961公顷、园地0.3029公顷、其它农用地0.1430公顷、建设用地0.0515公顷、未利用地0.0075公顷;
(四)畹町镇新合村委会团结村民小组0.2342公顷,其中:耕地0.0965公顷、园地0.0461公顷、其它农用地0.0064公顷、建设用地0.0784公顷、未利用地0.0068公顷;
(五)畹町镇芒棒村委会芒另村民小组0.0026公顷,其中:耕地0.0018公顷、园地0.0008公顷;
(六)勐卯镇姐勒村委会芒良村民小组2.6435公顷,其中:耕地1.2015公顷、园地0.6028公顷、其它农用地0.1151公顷、建设用地0.7241公顷。
二、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公布后30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三、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0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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