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州局各科室、中心:
现将《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细化落实安全生产
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矿保〔2022〕352号)和《德宏州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思想,深刻吸取近年来特别是2022年发生的东航“3·21”坠机事故、“4·29”长沙楼房坍塌事故、“5·9”富源煤矿透水事故等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自然资源和规划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1.局党组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一是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三是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主要领导述职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
2.局务会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等措施,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一是局务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将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三是研究制定部门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和所分管各科室、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局安委办负责)
3.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州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协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的落实。研究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重大事项,研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部署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矿产资源管理科牵头,各科室、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主体责任
4.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必须”的原则,负责本单位机关和下属单位、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并承担有关专项工作任务。(各科室、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按照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评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
6.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指导各县市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和标准导则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科学有序统筹居住、商业、工业等各类用地布局,合理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规划科负责)
7.统筹协调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促进安全生产。配合有关部门在土地供应方面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开发利用和行政审批科)
8.依法办理管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依职责配合开展土地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发利用和行政审批科)
9.督促县市政府严厉打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组织指导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依法查处后,对确需吊销勘查、采矿许可证的违法矿山,按照执法查处职责移交有关业务科室进行处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安全管理工作秩序。(执法监督科负责)
10.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督促指导县市自然资源局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置,在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时避免安全生产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对“两违”及油气管道周边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执法监督科负责)
11.调处化解确权登记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安全风险,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探索研究管道用地不动产登记,保障油气管道用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科、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
12.落实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部门协调联动,配合在资质准入方面对安全生产失信单位进行联合惩戒,促进安全生产监督指导有关行业部门、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依法依规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与防治措施,强化其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预防避让与治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科负责)
13.协调指导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规划、监测、预报制度和应急机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整治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现场处置工作,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避免在建工程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负责)
14.完善矿业权审批登记制度;负责对政策性关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因矿山安全生产决定关闭的矿山办理注销勘查、采矿许可证;配合有关部门在矿业权出让方面对安全生产失信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矿产资源管理科负责)
15.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整治,促进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管理秩序。(矿产资源管理科负责)
1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土地复垦、尾矿库的闭库销号工作。(耕地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矿产资源管理科负责)
17.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生产水平。(规划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负责)
(三)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18.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负责或者参与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各科室、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督促所管行业领域企业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依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各科室、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煤矿山、危化、冶金工贸、烟花爆竹、燃气、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电、重点消防单位等企业依法构建“双预防”机制。(规划科、局安委办负责)
21.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配合查处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科、土地整治中心负责)
22.依法加强劳务派遣人员、聘用管理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聘用管理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局安委办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关国之大者,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州局各科室、中心务必高度重视,从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结合工作职责职能,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和要求纳入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管理、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运行等各个方面。要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暴露出的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突出矛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倒逼责任意识和担当作为,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从严从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构建严格履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逐条逐项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台账、跟踪问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切实把隐患和问题消除在萌芽,坚决把安全生产的责任扛牢扛实。
(四)完善应急处置。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严格值班值守、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和险情能够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科学应对处置。要落实好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在岗值班制度,做好节假日和汛期值班值守,重点时段确保骨干力量和专家在岗在位。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启动直达一线的调度核实机制,与现场保持密切沟通联络,随时掌握、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发生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时,事发地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果断处置。情况紧急的,事发地自然资源部门接报后,20分钟内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报告,50分钟内通过信息渠道书面报告。
(五)严格问效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局安委办定期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州安委办。曝光一批安全生产方面不负责的典型问题,复制推广一批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成果,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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