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部门、各乡镇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的宣传解读、权责清单关联等工作落实,助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现就瑞丽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等2个清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56号),要求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在政府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大厅等同步公开。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德政发〔2022〕27号),须在2022年12月底前,根据云南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编制公布本行政区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清单标准化,实现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政策措施影响范围
《瑞丽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等2个清单包含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层级涵盖县、乡、村三级。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各级行政机关、单位(不含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组织和企业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当纳入政务服务基本目录统一管理,凡未纳入的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三、主要内容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为确保政务服务事项2个清单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严格一致,对照《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新增行政许可41项,修改84项,执行过渡期30项(两个清单调整内容一致)。调整后,《瑞丽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共计492项,行政许可254、行政裁决8、行政给付30、行政奖励9、行政确认38、其他行政权力64、公共服务89。《瑞丽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2022年版)》共计482项(未纳入市级政务服务事项10项,均为乡、村级事项),行政许可252、行政裁决8、行政给付30、行政奖励9、行政确认37、其他行政权力64、公共服务82。
四、相关要求
一是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解读,按照目录调整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和权责清单,同时将事项办事指南和权责清单关联,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事项数据同源、更新同步、管理同责。二是各乡镇要在《瑞丽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2版)》的基础上梳理编制本行政区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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