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浏览量:1894    作者: 日期:2023/3/14

编号:2023-29

 

何凤鸣、黄飞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广母路110号恒泰锦园2-16-3号;证号:瑞国用(2014)第2574号,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30821号、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30822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凤鸣、黄飞

2023313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