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浏览量:1490    作者: 日期:2023/5/25


编号:2023-53

 

许海燕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南卯街友谊巷南段32号;证号:瑞国用(2014)第246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海燕

2023524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