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浏览量:1080    作者: 日期:2023/8/11

编号:2023-81

 

罗太原(已死亡)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瑞宏路北侧援边小区(农场老干区);证号:瑞国用(99)字第052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杨玲丽(配偶)、罗敏(子女)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玲丽、罗敏

2023810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