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量:1050    作者: 日期:2023/8/30

编号:2023-9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瑞他项(2013)第1464 

 

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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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瑞江路93-29-1-01、93-29-2-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行

 

 

公告单位: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2023829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