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浏览量:1037    作者: 日期:2023/11/15

编号:2023-108

段绍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勐卯镇姐岗村委会贺汉村民小组;证号:瑞集用(2015)第1220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绍兰    

20231114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