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浏览量:1034    作者: 日期:2023/11/20

编号:2023-113

旺咩(已死亡)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勐卯镇团结村委会芒沙村民小组;证号:瑞集用(2015)第1558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文军(子女)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文军

20231120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