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道新)

浏览量:973    作者: 日期:2023/12/7

编号:2023-119

陈道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春晖巷32号;证号:瑞国用(2011)第41号;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1658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道新

2023127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