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芒满村民小组)

浏览量:927    作者: 日期:2023/12/7

编号:2023-121

兹有产权人芒满村民小组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芒满村民小组;面积为:90.9/3.1/50.9/82.6/38.4 ;林权证号为:畹林证字(2008)第0656的林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芒满村民小组

 2023127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