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冯干相)

浏览量:736    作者: 日期:2023/12/14

编号:2023-125

兹有产权人冯干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勐卯镇姐勒村南闷村民小组;面积为2.5亩;林权证号为:林证字(2008)第03103的林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干相

20231214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