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4-014号-杨学秀)

浏览量:651    作者: 日期:2024/1/29

编号:2024-014

杨学秀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姐岗路华丰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证号:瑞国用(2003)字第615号;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04868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学秀

2024129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