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4-015号-高宏)

浏览量:714    作者: 日期:2024/2/1

编号:2024-015

张润芹(已死亡)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新民村内;证号:瑞房证字第0613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高宏(子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宏

202421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