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4-017号-朗井弄)

浏览量:672    作者: 日期:2024/2/18

编号:2024-017

兹有产权人朗井弄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户育乡雷弄村武甸村民小组;面积为:20.5 ;林权证号为:瑞林证字(2008)第01157的林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朗井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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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