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4-031号-苏文仙)

浏览量:680    作者: 日期:2024/3/13

编号:2024-031号

苏文仙保管不善,将位于勐卯镇团结村委会新光村民小组;证号:瑞集用(2015)第1624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文仙

2024年3月13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