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4-054号-梅合朋)

浏览量:560    作者: 日期:2024/4/24

编号:2024-054

兹有产权人梅合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户育乡户育村坝东村民小组;面积为:4.7 ;林权证号为:畹林证字(2008)第05646号的林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梅合朋

2024年4月24日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