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2015-18号地块)

浏览量:9386    作者: 日期:2024/8/14

瑞自然资闲收〔2024〕01号

 

瑞丽银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我局(原瑞丽市国土资源局)与你方签订编号为CR53瑞丽市201501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5331022015B01298,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宗地位于瑞丽畹弄大道北侧、CG3号路东侧、BC-1号路南侧、CZ3号路西侧,宗地编号为2015-18,面积为107012平方米(160.52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瑞国用(2015)第970号。

我局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已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为瑞自然资闲认字〔202002-9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经报请瑞丽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瑞政复202469号),我局依法无偿收回上述闲置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你方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我局将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692414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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