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083号-刘凤英)

浏览量:726    作者: 日期:2024/9/20

编号:2024-08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机构将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6924114628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李仕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瑞丽市弄岛镇胞波路旁6

/

刘凤英




登记机构:(印  章)瑞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920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