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4-134号-郑润仙)

浏览量:744    作者: 日期:2024/10/18

编号:2024-134

郑润仙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勐卯街道姐岗村委会南卯街2号,证号:瑞国用(2001)字第962号;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446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润仙

20241018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