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111号-朱金西)

浏览量:694    作者: 日期:2024/12/5

编号:2024-11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6924114628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黄日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瑞丽市广母路65D11单元1102

云(2019)瑞丽市不动产权第0001565

朱金西


登记机构:(印  章)瑞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205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