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114号-张卫民、周为晶)

浏览量:692    作者: 日期:2024/12/18

编号:2024-11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6924114628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周常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瑞丽市畹町镇建设路花园巷5

畹国用(2007)第106号;畹房权证1999字第0132号、畹房权证1999字第0133号、畹房1999共字第0170号、畹房1999共字第0171号、畹房1999共字第0172

张卫民、周为晶

登记机构:(印章)瑞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218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