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4-154号-白万义)

浏览量:834    作者: 日期:2024/12/30

编号:2024-154

白万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勐卯街道北麓社区居民委员会吉康巷18号,证号:瑞国用(2016)第305号;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3412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白万义

20241230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