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058号-罗柏、刘艳梅)

浏览量:592    作者: 日期:2025/5/15

编号:2025-058

罗柏、刘艳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新光路108-50-1号,证号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23106号、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23107瑞国用(2012)第2397的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柏、刘艳梅

2025515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