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059号-孟菊仙、韩绍龙)

浏览量:603    作者: 日期:2025/5/19

编号:2025-059

孟菊仙、韩绍龙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春晖巷43号,证号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21238号、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21239号;瑞国用(2012)第497的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菊仙、韩绍龙

2025519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