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092号-廖国琼)

浏览量:450    作者: 日期:2025/8/5

编号:2025-092

廖国琼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贺闷村民小组,证号为瑞国用(2008)第101号的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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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