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095号-闫桂焕、杨从天)

浏览量:543    作者: 日期:2025/8/8

编号:2025-095

闫桂焕、杨从天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勐卯街道弄喊二村民小组165号,证号为瑞国用(2007)字第1011-204号的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闫桂焕、杨从天

20250808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