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133号-赵瑞英、陈诗)

浏览量:466    作者: 日期:2025/10/22

编号:2025-133

赵瑞英、陈诗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畹町镇民主街1145室,证号畹国用(2003)字第35号;畹房权证2003字第981号的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瑞英、陈诗

20251022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