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137号-熊会英)

浏览量:395    作者: 日期:2025/10/29

编号:2025-137

熊会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勐卯街道团结村委会新光村民小组51号,证号瑞集用(2015)第16203号的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会英

2025年10月29日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