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151号-王京平)

浏览量:253    作者: 日期:2025/12/4

编号:2025-151

王京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水库路29号-33号(B栋1单元101室),证号瑞国用(2015)第1460号;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33158号的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京平

2025年12月4日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