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014号-木那村民小组)

浏览量:201    作者: 日期:2026/1/23

编号:2026-014号

兹有产权人木那村民小组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勐秀乡户兰村木那村民小组;面积为344、38.9、27.6、125亩;林权证号为瑞林证字(2009)第05111号的林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木那村民小组

2026年1月23日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