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土地征收】关于瑞丽市殡仪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浏览量:150    作者: 日期:2026/3/25

德宏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瑞丽市殡仪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德政报〔2025〕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瑞丽市将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国有农用地0.9918公顷(其中耕地0.757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项目用地0.9918公顷,作为瑞丽市殡仪馆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国有土地转用的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按规定另行办理,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二、请监督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承诺事项,按照评估结论、建议和专家评审意见,提前采取避让措施或实施综合治理。配套建设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切实履行好建设方应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定责任。

三、请加强征地批后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用地。

此复。

 

 

 

2026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