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054号-陈晓华)

浏览量:219    作者: 日期:2026/5/20

编号:2026-054号

陈晓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瑞丽市姐岗南路168-195-6-1号,证号为瑞国用(2011)第507号;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17522号的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晓华

2026年5月20日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